1、玻璃珠的撒布應經試驗并獲監理工程師的批準方可實施。撒布玻璃珠應在涂料噴涂后立即進行,以0.3KG/`M^2`的用量加壓撒布在所有標線上。
2、噴涂標線時,應有交通安全措施,設置適當警告標志,阻止車輛及行人在作業區內通行,防止將涂料帶出或形成車轍,直至標線充分干燥。
3、振蕩標線寬度、虛線長及間隔、點線長及間隔、雙標線的間隔、特殊標線的圖案、標記,如箭頭及字母等的尺寸,應按圖紙規定辦理。
4、噴涂施工應在白天進行,雨天、塵埃大、風大、溫度低于10時應暫時停止施工。
5、設置標線的路面表面應清潔干燥,無松散顆粒、灰塵、瀝青、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質。
6、在水泥路面或舊的瀝青路面施加標線需要預涂底油時,先噴涂熱熔底油下涂劑,按試驗決定的間隔時間噴涂熱熔涂料,以提高其粘結力。
7、振蕩標線的顏色為白色和黃色,應符合《路面標線涂料》(JT/T280-2004)的要求,并按監理工程師同意的方法施工。
8、為了確保標線涂料和路面材料相適應,底油的類型和用量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。
9、振蕩標線涂料在容器內加熱時,溫度應控制在涂料的使用規定值內,不得限制溫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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